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29 发布:[水环]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5名;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7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名;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7名。

二、时间安排

1.9月29日至10月8日10点,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具体要求参照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本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

2. 10月8日至10月1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 10月11日至10月20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 10月20日至10月31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网上信息填报时间9月29日-10月8日10点,申请学生在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中进行填报,所有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均参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附件4)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2.评选本科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在10月8日10点前将相关支撑材料(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3. 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在10月8日10点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文章首页、检索证明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按照教育部《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名额对双一流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3.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学年其所在学院评选。

 

联系人:叶老师、甘老师

联系电话: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5-B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pdf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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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4-09-29 发布:[水环]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5名;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7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名;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7名。

二、时间安排

1.9月29日至10月8日10点,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具体要求参照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本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

2. 10月8日至10月11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 10月11日至10月20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 10月20日至10月31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网上信息填报时间9月29日-10月8日10点,申请学生在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中进行填报,所有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均参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附件4)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2.评选本科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在10月8日10点前将相关支撑材料(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3. 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在10月8日10点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文章首页、检索证明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按照教育部《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名额对双一流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3.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学年其所在学院评选。

 

联系人:叶老师、甘老师

联系电话: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5-B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pdf

附件5: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