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22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评选对象:
2022级博士研究生
2、评审流程:
(1)2023年10月13日(周五)10:00点前提交:
①《中国地质大学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
② 课程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原件);
③ 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只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即可)以及学术论文的有效检索证明或刊源证明。参评申报成果应为参评学年成果(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且与所学专业相关;
④《2023年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3);
⑤《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5)。
(2)2023年10月13日(周五)10:0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给本年级辅导员(材料缺损不接收,其中论文只需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即可)。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2023年学业特等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发送至邮箱1925506651@qq.com。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初评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之后所有参评研究生本人在北地学工系统中(学生资助-奖学金申请)提出申请。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三、其他说明
1.2022级直博生可参加特等奖学金的评选工作,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则不再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未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将继续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同学,需要在申请前完成缴纳学费和注册手续(逾期没有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受违纪处分学生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3. 其他年级及其他等级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将在11月初启动,待另行通知。
联系人:史凯、叶丽扎·吐尔逊别克
联系电话:82322271
办公地点:教一楼213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0月11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