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6-2027学年2022-2025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2026-11-06 发布:[水环]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4号)及《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2022-2025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2名

2024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3名

2025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3名

2、评审流程:

(1)2026年11月9日(周一)12:00点前提交:

①有意愿申报博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的同学,均需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未在北地学工系统申请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②课程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原件);

③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只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即可)以及学术论文的有效检索证明或刊源证明。参评申报成果应为参评学年成果(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且与所学专业相关;论文分区以评选细则相关附件为准;

④《博士研究生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2)2026年11月9日(周四)12:0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给本年级辅导员(材料缺损不接收,其中论文只需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即可)。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博士研究生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同时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初评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三、其他说明

1.2025级直博生可参加特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025级直博生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则不再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2025级直博生未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将继续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同学,需要在申请前完成缴纳学费和注册手续(逾期没有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受违纪处分学生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3. 其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将陆续启动,待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3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6年11月6日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博士研究生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评选细则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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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2027学年2022-2025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的通知
2026-11-06 发布:[水环]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64号)及《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文件规定,现将我院2026-2027学年2022-2025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2022级+2023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2名

2024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3名

2025级博士研究生特等学业奖学金:3名

2、评审流程:

(1)2026年11月9日(周一)12:00点前提交:

①有意愿申报博士研究生特等奖学金的同学,均需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未在北地学工系统申请的同学,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②课程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原件);

③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只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即可)以及学术论文的有效检索证明或刊源证明。参评申报成果应为参评学年成果(2025年9月1日—2026年8月31日),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且与所学专业相关;论文分区以评选细则相关附件为准;

④《博士研究生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2);

(2)2026年11月9日(周四)12:00点前,以班级为单位将上述纸质材料提交给本年级辅导员(材料缺损不接收,其中论文只需提供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即可)。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电子版《博士研究生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同时交给各年级辅导员。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初评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三、其他说明

1.2025级直博生可参加特等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工作,2025级直博生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则不再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2025级直博生未获得特等学业奖学金的同学将继续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参加奖学金评选的同学,需要在申请前完成缴纳学费和注册手续(逾期没有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受违纪处分学生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3. 其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将陆续启动,待另行通知。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3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6年11月6日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6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2:博士研究生申请特等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评选细则相关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