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学院2024-2025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2-19 发布:[水环]

各位同学:

我校现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包括2025级新生)。

二、认定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学段内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学段内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或担任学生组织(班级)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校级荣誉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获评2024-2025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也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奖项汇总表、登记表、申请个人所获奖项支撑材料、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长等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所申请奖项名称”)发送至邮箱1925506651@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20日(周20:00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除担任职务外,其他各项突出表现均需提供电子版支撑证明材料;

2.国家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发表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文章首页,中文期刊论文还应提供期刊封面及目录页,文章发表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3.所获奖项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4.汇总表、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表内所注明的要求填写;

5.【针对研究生】参评学年内没有课的同学,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最低分及平均成绩可填“无”,有课的同学只计算参评学年内的学位课成绩;

6.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中的“职务级别”填写请参考学生手册。

 

联系人:叶老师

办公室:教一楼215

电话:010-82322271

2024-2025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

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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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学院2024-2025年度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5-12-19 发布:[水环]

各位同学:

我校现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包括2025级新生)。

二、认定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学段内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贺信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学段内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或担任学生组织(班级)负责人期间该组织获校级荣誉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获评2024-2025学年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也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奖项汇总表、登记表、申请个人所获奖项支撑材料、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长等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所申请奖项名称”)发送至邮箱1925506651@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220日(周20:00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除担任职务外,其他各项突出表现均需提供电子版支撑证明材料;

2.国家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发表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文章首页,中文期刊论文还应提供期刊封面及目录页,文章发表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3.所获奖项时间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4.汇总表、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表内所注明的要求填写;

5.【针对研究生】参评学年内没有课的同学,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最低分及平均成绩可填“无”,有课的同学只计算参评学年内的学位课成绩;

6.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中的“职务级别”填写请参考学生手册。

 

联系人:叶老师

办公室:教一楼215

电话:010-82322271

2024-2025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

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docx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