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及《水资源与环境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院评选2022-2024级研究生2025-2026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将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二、评选对象及流程
1、评选对象为:
2022、2023、2024级研究生
2、评审流程:
(1)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3);
② 课程学习成绩单(纸质版原件);
③ 学术论文、专利等科研成果有关证明材料(纸质,只要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即可)以及学术论文的有效检索证明或刊源证明。参评申报成果应为参评学年成果(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且与所学专业相关;论文分区以附件6中分区为准;
④《科研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附件4);
⑤《2025年学业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附件5)。
(2)请各班级于2025年11月10日(周一)12:00前,将上述纸质材料统一交至教一楼213,并将附件4、附件5汇总后发送至邮箱244282479@qq.com。
(3)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经集体充分讨论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学院初评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4)有申请意愿的同学,均需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申请。
三、其他说明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在二年级时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以上研究生单列指标,不计入各学院分配名额,但仍需在北地学工系统中申请;
2、参加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研究生,需要在申请前完成缴纳学费和注册手续(逾期没有参评学业奖学金资格)。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若无特殊原因,本人未在北地学工系统中提交申请者,一律以三等学业奖学金界定。受违纪处分学生取消当年评奖评优资格。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010-82322271
办公地点:教一楼213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11月6日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pdf

附件5:班号+学业奖学金汇总表.xlsx
附件6:论文分区检索相关材料.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