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
组 长:彭国华、郭华明
副组长:田 萌、蒋小伟、陈男
成 员:边潇、万胜、史凯、任家欣、叶丽扎·吐尔逊别克、甘杨骏杰、程子灏、李鸿波、金璐、学生代表
学院评审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工组,负责组织、协调学院评审工作。
二、奖项设置
(一)综合类:“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北地自强之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单项类: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创新创业标兵
(三)集体类: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优秀学生宿舍、十佳学生宿舍
三、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
评选对象和条件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具体见附件1;“北地先锋”十佳学生的具体评选条件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地先锋”十佳学生评选细则》,具体见附件2。
四、评选程序
(一)申请
1、个人类:本学年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向班级评定小组(由班干部组成,团支书、班长担任组长)提出申请,由学生本人填写“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支撑材料。
2、集体类:由本班班长(宿舍长)填写“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并上传支撑材料。
(二)班级审核、公示
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本班申请“个人类”奖项学生进行参评资格与材料审核,不符合参评条件的将直接取消其参评资格。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学生名单在班级内公示至少半个工作日,并将电子版拟推荐名单报送至本年级辅导员。
(三)辅导员初审
辅导员对申报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参评资格,无问题后报学院评审工作组。
(四)学院复审、评比、公示
学院评审工作组对班级评定小组上交的拟推荐人员(学生、班级、宿舍)的成绩、日常表现(考勤、违纪、课外活动等)再次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之后按照相应评选规则确定拟推荐人员名单。评选优秀班集体后续将组织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完毕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名单无异议后,上报学工处。
五、其他事项
1.请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逾期者不予考虑。
2.系统内填报的相关荣誉奖项等,无相应支撑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不在参评范围内的视为无效。
3.任何个人都不得对评优材料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优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进行处理。
4.本细则由水资源与环境学院评审工作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doc
附件2: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北地先锋”十佳学生评选细则.doc
对以上如有异议,请于10月19日下午5点前向学院学工组反映。
电话: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5
联系人:叶老师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