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遵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4年11月修订)
2024-11-30 发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遵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411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4-11-17          阅读:182次 

 中地大京发〔201487

 杨遵仪先生是我国古生物学和地层学的奠基人、新中国地层古生物事业的开创者之一和新中国地层古生物教育事业的开拓者,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九三学社社员,我国杰出的地质学家、地质教育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

 为支持和鼓励青年地学人才成长,表彰和奖励我校地质学专业的优秀学生,杨遵仪先生特捐资设立“杨遵仪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奖励对象

 杨遵仪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地质学专业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金额

 杨遵仪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优秀学生5名,其中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每人一次性发放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品德优良。

 (二)本科生必须是地质学、地球化学专业的学生;研究生必须是地质学(代码0709)所覆盖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不予申报。

 (三)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异。评选年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所学专业、学科方面有创新成果,并且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四)热爱地质事业。

 四、评选程序

 (一)杨遵仪奖学金的评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每年10月初组织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遵仪奖学金申请表》。

 (三)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择优推荐,根据评选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在本学院显著位置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

 (一)杨遵仪子女及学生的后续捐资纳入杨遵仪奖学金统一管理。

 (二)杨遵仪奖学金可动用本金,其发放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相关政策及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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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遵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4年11月修订)
2024-11-30 发布: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遵仪奖学金评选办法(201411月修订)

 发布时间:2014-11-17          阅读:182次 

 中地大京发〔201487

 杨遵仪先生是我国古生物学和地层学的奠基人、新中国地层古生物事业的开创者之一和新中国地层古生物教育事业的开拓者,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九三学社社员,我国杰出的地质学家、地质教育家,中国科学院资深院士。

 为支持和鼓励青年地学人才成长,表彰和奖励我校地质学专业的优秀学生,杨遵仪先生特捐资设立“杨遵仪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订本评选办法。

 一、奖励对象

 杨遵仪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地质学专业的优秀学生。

 二、奖励金额

 杨遵仪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优秀学生5名,其中本科生3名,研究生2名,每人一次性发放奖金30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和人民,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品德优良。

 (二)本科生必须是地质学、地球化学专业的学生;研究生必须是地质学(代码0709)所覆盖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生,其他专业不予申报。

 (三)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异。评选年度本科生学习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五名,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所学专业、学科方面有创新成果,并且以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四)热爱地质事业。

 四、评选程序

 (一)杨遵仪奖学金的评奖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每年10月初组织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杨遵仪奖学金申请表》。

 (三)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择优推荐,根据评选名额确定候选人,并在本学院显著位置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四)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学生,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

 (一)杨遵仪子女及学生的后续捐资纳入杨遵仪奖学金统一管理。

 (二)杨遵仪奖学金可动用本金,其发放按照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相关政策及本办法执行。

 (三)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