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校现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4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挑战杯”“社区实践”等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无非规范团员编号,2024年团员应发展尽发展,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班级全体同学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且经常性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7.曾获得校级优秀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等荣誉;
8.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2023年9月-2024年8月期间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且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科技创新、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参评2023-2024年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集体”候选个人和集体当选者也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奖项汇总表、登记表、申请个人或集体所获奖项支撑证明材料、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长等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所申请奖项名称”)发送至邮箱2632322996@qq.com,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1月13日(周三)18:00,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除担任职务外,其他各项突出表现均需提供电子版支撑证明材料;
2.国家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发表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文章首页,中文期刊论文还应提供期刊封面及目录页,文章发表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3.所获奖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
4.汇总表、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表内所注明的要求填写;
5.特别说明:汇总表、登记表中提及的成绩排名、学习成绩平均分,本科生以2023-2024学年综测成绩表格内信息为准;
【针对研究生】参评学年内没有课的同学,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最低分及平均成绩可填“无”,有课的同学只计算参评学年内的学位课成绩;
6.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中的“职务级别”填写请参考学生手册。
联系人:李鸿波
办公室:教一楼215
电话:010-82322271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11月12日
附件1:2023-2024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