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11-01 发布:[水环]

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总名额10名,已推荐5名,补充推荐5名;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总名额16名,已推荐7名,补充推荐9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人),总名额7名,已推荐3名,补充推荐4名;

3.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总名额17名,已推荐15名,开放学生申请权限。

二、时间安排

1.11月1日至11月4日10:00,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具体要求参照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本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

2. 11月4日至11月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11月8日至11月11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11月11日至11月25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上一次已经推荐的学生无需再次申报,已推荐名单详见附件7,附件8。

2.上一次已经提交过一次申请但未能推荐上的学生也无需重复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会对新增和上次未推荐上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本次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网上信息填报时间11月1日-11月4日10:00,申请学生在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中进行填报,所有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均参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附件4)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4.评选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同时在11月4日10:00前将相关支撑材料(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5.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同时在11月4日10:00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文章首页、检索证明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名额对双一流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3.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学年其所在学院评选。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pdf

附件5: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7:国家奖学金已推荐学生名单.xlsx

附件8:国家励志奖学金已推荐学生名单.xlsx

联系人:叶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5-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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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4-11-01 发布:[水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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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10000元/人):总名额10名,已推荐5名,补充推荐5名;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人),总名额16名,已推荐7名,补充推荐9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0000元/人),总名额7名,已推荐3名,补充推荐4名;

3.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总名额17名,已推荐15名,开放学生申请权限。

二、时间安排

1.11月1日至11月4日10:00,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具体要求参照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本通知附件1、附件2、附件3);

2. 11月4日至11月8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11月8日至11月11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11月11日至11月25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上一次已经推荐的学生无需再次申报,已推荐名单详见附件7,附件8。

2.上一次已经提交过一次申请但未能推荐上的学生也无需重复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会对新增和上次未推荐上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本次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网上信息填报时间11月1日-11月4日10:00,申请学生在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中进行填报,所有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均参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附件4)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4.评选本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同时在11月4日10:00前将相关支撑材料(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5.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同时在11月4日10:00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文章首页、检索证明等,凡是加分项均需提供支撑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名额对双一流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3.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学年其所在学院评选。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4: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pdf

附件5: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6: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doc

附件7:国家奖学金已推荐学生名单.xlsx

附件8:国家励志奖学金已推荐学生名单.xlsx

联系人:叶老师、金老师

联系电话: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5-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