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我校现开展“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体全日制在读学生和学生班集体(不包括2023级新生和新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北京市三好学生”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正直诚信;
2.学业成绩优秀,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心无旁骛求知问学,增长见识,丰富学识,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
3.体魄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年度体育考试成绩合格(注:需提供证明);
4.志趣高尚,积极参加各类文艺活动,丰富文化艺术修养;
5.热爱劳动、勤于实践、善于创新,综合能力突出,积极响应党团组织号召,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6.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荣誉;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
2.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3.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重大活动保障、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忠恕任事,积极工作、勇于担当作为,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在服务学生学习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显著的工作成绩;
5.人品服众,作风优良,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团结同学,正直诚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6.曾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或校级优秀团干部荣誉的校、院(系)、班级团组织、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的学生骨干;
7.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条件
1.班级全体同学政治坚定,能够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组织集体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持续化开展青年大学习;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班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具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勤奋创新、互帮互学的优良学风,班集体成员学习良好;
4.注重班级文化建设,班级团结协作、凝聚力强,积极开展“青年服务国家”“挑战杯”“社区实践”等各类班级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
5.积极推进“班团一体化”,班级团支部、班委会建设规范,无非规范团员编号,团员回社区报到工作达标,2023年新发展团员录入率需为100%(注:需提供证明),班干部能够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6.应为“志愿北京”注册志愿者组织,且经常性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7.曾获得校级先进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荣誉;
8.近三年内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可重复参评。
参评“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须满足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所学课程考试没有不及格记录,认真完成青年大学习;应为“志愿北京”平台注册志愿者,年度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且在服务保障重大活动、投身乡村振兴、参与疫情防控、抗洪救灾、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的优先考虑。
本年度参评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十佳班集体”候选个人和集体当选者也具备参评资格。
三、材料提交
申请人需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所有奖项汇总表、登记表、申请个人及集体所获奖项支撑材料、成绩单、志愿服务时长等其他需要的证明材料,打包命名为“姓名+所申请奖项名称”)发送至邮箱2632322996@qq.com,如未提交支撑材料,将取消评审资格。交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8日(周三)18:00,过期视为放弃资格。
注:所有电子材料需命名清楚,比如“北京市三好学生登记表”、“**奖项证明材料”“成绩单”等。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除担任职务外,其他各类各项突出表现均需提供电子版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
2.国家专利以专利证书为准;发表文章需提供检索证明、文章首页、中文期刊论文还应提供期刊封面及目录页,文章发表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3.所获奖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
4.汇总表、登记表请严格按照表内所注明的要求填写。
5.特别说明:汇总表、登记表中提及的成绩排名、学习成绩平均分,本科生以2022-2023学年综测成绩表格内信息为准;
【针对研究生】参评学年内没有课的同学,成绩排名、学习成绩最低分及平均成绩可填“无”,有课的同学只计算参评学年内的学位课成绩;
6.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中的“职务级别”填写请参考学生手册158页第二章。
7.学院每个奖项将推荐一个到学校进行差额选举。
联系人:李鸿波
办公室:教一楼215
电话:010-82322271
附件1:2022-2023学年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表.xls.xls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