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发布:水环学工组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5名;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8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名;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7名。

二、时间安排

1.10月8日至10月11日17点,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具体要求参照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本通知附件1、附件2

2. 10月12日至10月15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 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 10月23日至10月31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网上信息填报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申请学生在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中进行填报,所有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均参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2.评选本科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将相关支撑材料(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等)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3. 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在10月11日12点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检索证明因时间问题可以在10月13日17:00前补交)。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按照教育部《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名额对双一流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3.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学年其所在学院评选。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3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pdf

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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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10-09 发布:水环学工组

各位同学: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和《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4号)的文件规定,为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组织评选推荐的奖学金项目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5名;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8名;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3名;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17名。

二、时间安排

1.10月8日至10月11日17点,学生本人自愿于北地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奖学金评选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各年级辅导员处。(具体要求参照奖学金评选相关文件办法,见学生手册和本通知附件1、附件2

2. 10月12日至10月15日,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并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 10月16日至10月22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汇总各学院上报申请材料,报国家奖助学金领导小组审议;

4. 10月23日至10月31日,全校公示并上报教育部。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申请实行网上申请,网上信息填报时间10月8日-10月15日,申请学生在北地学工系统-学生资助-奖学金管理-奖学金申请中进行填报,所有奖学金项目的申请均参照《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附件3)填写相关信息,核对无误并确认提交后不可再次修改。

2.评选本科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将相关支撑材料(包含成绩单、获证证书等)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

3. 评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同学需同时在10月11日12点前将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逾期不再接收任何申请及证明材料(检索证明因时间问题可以在10月13日17:00前补交)。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本科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切实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

2.按照教育部《学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国家奖学金名额对双一流学科予以适当倾斜。

3.转专业学生奖学金的评选仍在评选学年其所在学院评选。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82322271

地点:教一楼213

附件1: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2: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docx

附件3: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学生申请说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参照).pdf

附件4: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5:获奖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