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安全性。严格落实上级文件要求,确保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的安全、顺畅、稳定。
(二)公平性。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科学性。严格招生录取标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招生单位的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组成如下:
组 长:郭华明 石云龙
副 组 长:陈 男
成 员:蒋小伟、王旭升、毕二平、史浙明、胡远安、冯传平、金晓媚、刘明柱、夏 露
纪检监督:田 萌
三、招生计划与招生方式
2023年我院博士研究生计划招生总数53人(含直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专项计划)。最终录取人数将根据学校整体招生情况、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有以下三种:直接攻博、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
四、考核工作
(一)进入考核资格的基本要求
1.申请考核制
按照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关于《博士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外语成绩和科研水平达到我院要求。
2.硕博连读
学生自愿申请、经审查符合学校要求的硕博连读硕士研究生。
(二)考核对象
经学院对学生提交材料审查合格,且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及专项计划)进入考核。名单见附件。
(三)具体安排
1、考核形式
考核采取现场考核的形式。
2. 资格审查:
在考核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考核。全体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在校学生证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14:00~16:00 (报到、资格审查)
地点:教1楼205教室、教1楼二层开放会议室、科研楼311、科研楼312
硕博连读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见附件,需签字);
(2) 硕士成绩单原件一份;
(3)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面试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个人信息部分请填好)。
申请考核制考生需提供原件现场查验:
(1)往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2)应届硕士毕业生:二代身份证、在校学生证、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及硕士学位证书在新生入学报到时交验,两证不全或未获得者不予报到;
(3)国外(境外)学历: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工程硕士学位证书(单证):二代身份证、学位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二代身份证、学士学历及学位证书、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科技成果奖励证书、已修完与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学科硕士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等相关材料;
(6)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见附件,需签字);
(7)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情况表、2023年博士研究生考核面试情况记录表(见附件,个人信息部分请填好)。
3. 考核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5月28日(周日)8:00~22:00
地点:教1楼205教室、教1楼二层开放会议室、科研楼311、科研楼312
4. 考核内容:
主要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测试、同等学力加试。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2)外语面试与专业考核科目笔试:外语面试主要考查应用外语语言的基本能力,满分100分,60分及格;考核科目的笔试以撰写考核科目的读书报告(2000字)(答题纸见附件)和5分钟的PPT的方式进行,读书报告和PPT资格审查时提交。满分100分,60分及格。
(3)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形式:PPT制作,考生就自己的学历和学术背景、实习和实践经历、已取得科研成果以及学术规划制5分钟的PPT进行展示。满分100分,60分及格。
(4)加试:以同等学力报考及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科目,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见下表。笔试形式:加试科目的笔试为2000字的读书报告和5分钟的PPT,读书报告和PPT资格审查时提交。每门加试课程对应相应的读书报告和PPT。满分100分,60分及格。
表1各专业考核笔试科目
专业 | 考核科目 | 参考书目 |
0709Z4★水文地质学 | 水文地质学 | 《水文地质学基础》,张人权等,地质出版社,2018; 《地下水科学概论》,周训等,地质出版社,2014 |
081500水利工程 | 地下水动力学 | 《地下水动力学》第五版,陈崇希、林敏等,地质出版社,2011; 《地下水动力学》第三版,薛禹群、吴吉春,地质出版社,2010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郝吉明、马广大、王书肖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宁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物理性污染控制》,陈杰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
081803 地质工程 | 岩土力学 | 《土力学》,陈仲颐、周景星,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岩体力学》,刘佑荣、唐辉明,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2014 |
085701 环境工程 |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 | 《大气污染控制工程》,郝吉明、马广大、王书肖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宁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物理性污染控制》,陈杰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环境化学》,戴树桂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
085703 地质工程 | 水文地质学 | 《水文地质学基础》,张人权等,地质出版社,2018; 《地下水科学概论》,周训等,地质出版社,2014 |
表2 跨专业加试科目
专业 | 加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0709Z4★水文地质学 | 1.地下水动力学 | 《地下水动力学》第五版,陈崇希、林敏等,地质出版社,2011; 《地下水动力学》第三版,薛禹群、吴吉春,地质出版社,2010 |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徐恒力等,地质出版社,2002 | |
081500水利工程 | 1.水文学原理 | 《水文学原理》,沈冰 等,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2008 |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徐恒力等,地质出版社,2002 | |
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 | 1.环境学概论 | 《环境学概论》,刘培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
2.环境质量监测 | 《环境监测》奚旦立、孙裕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 |
081803 地质工程 | 1.弹塑性力学 | 《弹塑性力学引论》,杨桂通,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
2.岩土工程勘察 | 《岩土工程勘察》,项伟、唐辉明,化学工业出版社,2012 | |
085701 环境工程 | 1.环境学概论 | 《环境学概论》,刘培桐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
2.环境质量监测 | 《环境监测》,奚旦立、孙裕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 | |
085703 地质工程 | 1.水文地球化学 | 《水文地球化学基础》,沈照理等,地质出版社,1993 |
2.岩土力学 | 《土力学》,陈仲颐等,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 《岩体力学》,刘佑荣、唐辉明,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8 |
五、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按专业和类别,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分别排序,统筹考虑确定拟录取名单。
1.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通过者;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
(3)考核各环节单项成绩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考试作弊者;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6)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2、考核成绩=外语面试成绩(总分100分)*20%+考核专业课成绩(总分100分)*3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总分100分)*50%。
六、公示、复议和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学院在网站上公示录取工作方案、考核考生名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录取结果公示。学院上报博士拟录取名单,并由校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小组审批后拟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4.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3917;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院监督电话:010-82322311;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方案解释权归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水资源与环境学院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名单公示版.pdf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