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纪念著名科学家、地质学家、教育家、社会活动家,我国地质事业的奠基人之一李四光对我国科学事业和地质教育事业的巨大贡献;继承和发扬他从国家建设需要出发,积极从事科学、技术和教育实践,不断开拓创新,勇于攀登科学高峰的精神和爱国主义精神;鼓励广大地质类专业学生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多做贡献,特设立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本奖项由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基金会资助。为做好相关组织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李四光优秀学生奖章程》,做出如下通知:
一、奖项设置
1.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
2.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
3.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
二、申请条件
(一)总体要求
1.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质优良,学风端正;
2.专业要求:
本科生,(0709)地质学类:(070901)地质学、(070902)地球化学、(070903T)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070904T)古生物学;(0814)地质类:(081401)地质工程、(081402)勘查技术与工程、(081403)资源勘查工程、(081404T)地下水科学与工程、(081405T)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
研究生(硕士、博士),(0709)地质学:(07090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070902)地球化学、(070903)古生物学与地层学(含:古人类学)、(070904)构造地质学、(070905)第四纪地质学及其它(其它是指地质学一级学科下学校自设的二级学科,如宝石学、地球生物学、水文地质学、行星地质与比较行星学等);(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01)矿产普查与勘探、(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081803)地质工程、(085217)地质工程地质工程及其它(其它是指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下学校自设的二级学科,如资源产业经济、资源与环境遥感、地学信息工程、地质装备工程、军事地质学等);(0707)海洋科学:(070704)海洋地质。
3.评选对象:符合要求的在校本科生、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和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含2022届毕业生)。
(二)各类奖项的分项条件:
1.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
(1)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过重要发现或创见,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做出重要贡献,以第一作者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
(2)在地质科技工作中,提出或发明了某种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或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已经初步验证,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
2.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
(1)在地质科学技术的某学科、某领域取得一定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为丰富、发展和提高地质学某学科或领域做出较大贡献,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学术论文;
(2)通过科学研究,对地质调查、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地质环境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等提出重要建议和意见,并取得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
3.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
(1)勤奋学习,成绩优异,且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0%;
(2)团结协作,积极参加创新性试验计划,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研究型论文;或做出其他突出成绩。
三、评奖办法
(一)申报程序
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学院推荐相结合。申请本奖必须坚持自愿原则,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个人综合评述”一栏,要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填写“专业名称及代码”的方式例为“地质学070901”,除个人签名和推荐人意见外,其它内容须打印填写。学院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连同申请书电子版文件一并报送学生工作处。学院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申报名额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学院本科生1人、研究生1人。
(三)学生须提交材料
除申请表以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大学在校期间正式成绩单复印件和同专业同年级综合排名证明(需加盖学院公章,只对本科生申请者要求);(2)个人在科研项目中的排名证明:如立项申请或项目获奖证书等;(3)代表性成果:论文,仅限于已经出版且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论文,其他无需列出,且必须提供有效检索证明(如《北京大学图书馆检索证明报告》等),检索证明上需列出期刊的影响因子及文章的引用情况;知识产权,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其它代表性成果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等;(4)获奖证书复印件及相关材料:申请人仅需提供当前学历期间的成果和获奖材料,非当前学历期间的材料或成果无效。学生工作类获奖须经学生工作部门审核盖章,科研成果类材料须经科研主管部门审核盖章;(5)专家推荐: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须由两位不同单位的相当于正高级职称专家推荐,推荐意见须由专家本人填写,并注明单位、职称、联系方式,在打印的纸质版中签名或签章;(6)电子版材料:“附件4:李四光优秀学生奖申请人基础情况统计表”。
(四)评选办法
在学院推荐的基础上,学校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审核推荐并从中择优选出6名学生(本、硕、博各2人)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委员会推荐。最后由该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评选。
(五)颁奖办法
1.颁奖时间
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定在每年的10月26日(李四光诞辰日)。
2.奖励形式
分别向李四光优秀博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硕士研究生奖、李四光优秀大学生奖获得者颁发获奖证书、奖章和奖金。
3.奖金额度
优秀博士生奖3万元/人,优秀硕士生奖2万元/人,优秀大学生奖1.5万元/人。
(六)材料提交说明
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奖项,请有意愿申请的同学于2022年5月9日下午5点前将所有申请材料提交至教一楼215。
联系人:张佳旺
联系电话:010-82322271
办公地点:教一楼215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