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激励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办法》及《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我院将组织评选2020-2021学年学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疫情防控期间管理规定,参评学年内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诚实守信,行为文明,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道德品质优良;
(四)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努力学习,参评学年内各门课程(含选修课)考试考查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具体评选条件见《评选办法》有关规定(参见学生手册)。单项类(各类标兵)除创新创业标兵外,参评对象均为本科生。
二、奖项设置及参评对象
凡在我校学习,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及其所在班级、寝室均有资格申请。硕博连读博士阶段一年级学生也可参评。
(一)个人类
奖项设置 |
参评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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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 |
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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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先锋”十佳学生(候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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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地自强之星(候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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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标兵(候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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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标兵(候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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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标兵(候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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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标兵(候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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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标兵(候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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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创业标兵(候选)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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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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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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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标记“√”为可参评,“—”为不可参评。
(二)集体类
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优秀学生宿舍和十佳学生宿舍。
三、评选程序
(一)申请(10月10日—10月13日)
1、个人类:本学年申报先进个人的同学,向班级评定小组提出申请,通过“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登记、上传各类支撑材料,系统填报完毕后请向学院学工组提交纸质版申请表(学生操作流程见附件1)。
2、集体类,由本班班长(宿舍长)填写“北地学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上传支撑材料。优秀班集体需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班集体达标创优考核评分表、班级手册。
(二)班级审核、公示(10月13日—10月14日)
班级评定小组按照各类奖项评选条件对本班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通过班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辅导员审核(辅导员操作流程见附件2)。班级评定小组审核材料并在班级公示后,于10月14日下午17:00点前,由班长将个人类、集体类材料报送至教一楼215。
(三)学院审核、评比、公示(10月15日—10月20日)
学院评定小组对班级评定小组上交的申请者(学生、班级、寝室)的成绩、日常表现(考勤、违纪、课外活动等)再次审核或进行答辩评审,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资格。审核完毕将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学校审核、公示
(五)宣传表彰
四、先进材料上报
(一)事迹材料
本年度所有先进个人事迹材料均通过“北地学工”系统提交。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生动、富有感染力,字数为1000字以上。本年度申报先进集体的,要求自拟标题,以通讯稿第三人称形式,字数为1500-2000字。
(二)视频材料
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学生宿舍需提交视频材料并将作为评选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见附件3。
五、其他事项
(一)北地自强之星、学风标兵、文艺标兵、体育标兵、公益标兵、社会实践标兵、创新创业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优参考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学年数据;“北地先锋”十佳学生、优秀班集体、十佳班集体、优秀学生宿舍和十佳学生宿舍参考入学以来数据。
(二)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得对评奖材料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申请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个人和单位进行处理。
(三)本通知由水环学院学工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子轩
办公地点:教一楼215
联系电话:010-82322271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