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诒纯先生是我国著名的地质学家、古生物学家、教育家、女政治活动家。1920年9月1日生于湖北武昌,1980年当选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学部委员)。郝诒纯先生从事地质教育六十余年,为我国的地质事业、教育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她还先后当选为九三学社第七、八、九届中央委员会副主席,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六届常务委员会常委,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她把全部身心献给了党、献给了国家、献给了她热爱的事业。为了激励更多青年学生投身地质事业,郝诒纯先生及其弟子捐资设立了“郝诒纯奖学金”。为做好此项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郝诒纯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地质学类专业的优秀学生。
二、评选名额与奖励标准
郝诒纯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每次评出优秀学生5名,其中研究生2名,本科生3名。奖学金金额第一个五年(2020年-2024年),每生每年2万元;第二个五年(2025年-2029年),每生每年3万元;第三个五年(2030年-2034年),每生每年4万元。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生应是地质学类(代码0709)或地质类(代码0814)所覆盖专业的学生;研究生应是地质学(代码0709)或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代码0818)所覆盖的二级学科专业的学生。
(二)热爱祖国、热爱地质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异。本科生在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位于本年级本专业前五名,优先考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地质领域高水平学术刊物发表过研究型论文的学生;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内应以第一作者且署名单位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
(四)要保证一定比例的女生获奖,在同等条件下女生优先。
四、评审机构
(一)学校成立郝诒纯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教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制定评选办法和组织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部长兼任。
(二)各学院成立郝诒纯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以下简称评审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学生代表为组员,负责组织协调本学院的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院学工组,办公室主任由学工组长兼任。
五、评审程序
(一)公开报名。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每年10月份发布郝诒纯奖学金评选通知,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填写《郝诒纯奖学金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审核。各学院评审工作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每个学院限推荐2名学生(1名本科生、1名研究生),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学院上报拟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报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形成评审报告。
(四)结果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评选结果立即生效。
六、其他
(一)本办法自发文日起实施。《中国地质大学(北京)郝诒纯奖学金评选办法》(中地大京发〔2010〕75号)同时废止。
(二)本办法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