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0-09-24 发布:[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

  主任:丁绍凡 王广才

  委员:孙志成 何江涛 陈男 周鹏鹏 赵忆 刘建丽

  张佳 张艳 林梦圆 边潇 王之旅 李欣格 安瑾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组,办公室主任由孙志成兼任。

二、名额分配方案

  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按照本科生年级和专业分配。

三、评审指标体系

  1.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3.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

  4.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超过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

  5.综合考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优先推荐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双第一的学生。若两项排名有所冲突,优先考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2.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如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评奖评优的所有资格 。

        3.学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评选出拟获奖本科生。

        4.拟获奖本科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如学生对学院上报学校名单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提请申诉。

  6.本办法由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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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20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2020-09-24 发布:[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确保评审质量和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组成

  主任:丁绍凡 王广才

  委员:孙志成 何江涛 陈男 周鹏鹏 赵忆 刘建丽

  张佳 张艳 林梦圆 边潇 王之旅 李欣格 安瑾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工组,办公室主任由孙志成兼任。

二、名额分配方案

  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按照本科生年级和专业分配。

三、评审指标体系

  1.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中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

  2.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生。

  3.参评学年内学习成绩平均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且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年级本专业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

  4.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超过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本科生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中地大京发[2020]113号)。

  5.综合考虑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优先推荐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双第一的学生。若两项排名有所冲突,优先考虑综合素质测评排名。

  6.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1.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2.符合条件的本科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人须保证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可靠。如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在校期间评奖评优的所有资格 。

        3.学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评选出拟获奖本科生。

        4.拟获奖本科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对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如学生对学院上报学校名单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再次提请申诉。

  6.本办法由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