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菲
成员:王广才 何江涛 王旭升 郭华明
纪检组长:丁绍凡
二、综合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专业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和三部分,满分为300分,即:外语水平考核100分;专业水平考核10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每名考生考核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综合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听力、口语及专业外语等;专业水平考核着重考察考生的知识宽度与广度;综合素质考核应重点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研究潜质、开拓精神等;同时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
三、具体安排
1、参加复试学生:
名单见附件。
2、资格审查:
时间:2018年12月17日(周一)下午13:30-14:00
地点:教1楼214
届时请携带一寸免冠照片2张及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学生证原件(非本校考生还需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往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学历证书,并将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打印提交),有国外(境外)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
(4)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原件;
(5)发表学术论文的原件(或检索证明原件)。
3、体检:
时间:2018年12月18日(周二)上午8:00——11:00
地点: 校医院体检
具体要求参见附件。
4、面试:
时间:2018年12月17日(周一)下午14:30开始
地点:见当天通知
考生须将《复试表》(见附件)打印出来,填好表头部分,贴好照片,在面试时携带。
四、录取
学院根据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综合考核结果,以及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1.有下列情况的,不予录取:
(1)材料弄虚作假者;
(2)单项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考试作弊者;
(5)其他违反国家研究生考试相关规定者。
2.导师招生数要求
(1)每位导师在四种招生方式中可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
(2)院士、国家杰出人才、国际合作重大专项负责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研究生指导名师在四种招生方式中招收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4人;
(3)外聘导师每人限招1人(国家重大专项首席科学家可招收录取2人);
(4)新增导师第一年只能在其申报学科领域限招生1人。
3.注意事项
(1)复试报到时审查材料原件,交复印件。
(2)以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现场记录。
(3)校内学生体检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校外学生可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或校医院。
五、公示、复议和监督
1.考核过程公示。学院在网站上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综合考核成绩和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等,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录取结果公示。学院上报博士拟录取名单,并由校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拟录取为博士学位研究生,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3.复议制度。学院在网站公布招生工作小组联系电话和邮箱,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复议。如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监察处申诉。
4.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学院监督电话:010-82322311;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2322323;
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82322309;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