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1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6-09-14 发布:[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沈晔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13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编制的《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条例》,特制定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1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武雄

  副组长:王黎栋 冯传平  

  成  于青春 王广才    

  二、工作原则

  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选拔,推荐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科研能力强的本科生进入研究生学习、培养阶段。

  三、申请者资格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的基本条件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各专业推免人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舍)的学生,学院无条件接受申请

  四、申请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院2017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申请表于2016年9月14号下午5点前提交。

  五、推荐申报

    根据申请者的保研绩点分(学分绩点分80%+素质绩点分20%)按专业进行排名,根据学校给定各专业名额进行排序确定推荐免试资格(若某一专业符合推免资格的人数不足,剩余推免名额视具体情况调配至本学院其它专业),经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六、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69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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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1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16-09-14 发布:[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沈晔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13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编制的《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条例》,特制定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13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7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武雄

  副组长:王黎栋 冯传平  

  成  于青春 王广才    

  二、工作原则

  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选拔,推荐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科研能力强的本科生进入研究生学习、培养阶段。

  三、申请者资格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的基本条件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各专业推免人数按四舍五入原则取舍)的学生,学院无条件接受申请

  四、申请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院2017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申请表于2016年9月14号下午5点前提交。

  五、推荐申报

    根据申请者的保研绩点分(学分绩点分80%+素质绩点分20%)按专业进行排名,根据学校给定各专业名额进行排序确定推荐免试资格(若某一专业符合推免资格的人数不足,剩余推免名额视具体情况调配至本学院其它专业),经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报学校审批。

  六、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69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