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考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生),更好地选拔优秀学生,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对所有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复试。
一、复试安排
我院将于2015年10月8日-10日进行2016年推免攻硕研究生的复试。复试的内容包括:
1、资格审查
定于10月8日下午15:00-16:00在教一214(水环学院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填写个人信息、选择专业笔试的考试科目、领取体检表。资格审查请带好以下材料:
(1)两张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
(2)有效期内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四、六级证书复印件及成绩单原件(成绩单本校水环学院本科生不必携带);
(4)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5)根据京发改【2008】1974号文件,复试费为¥100.00(不含体检费),复试时收取。体检费收费标准见校医院通知。
2、体检
10月9日8:00——11:30空腹到校医院交体检费进行身体检查,具体要求请见研究生院主页上推免生体检通知。
3、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10月9日14:30开始
地点:教一楼305、304、205、二层会议室
说明:1、请按各考场门贴上的顺序进行;
2、专业综合面试及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均采取老师与学生对话形式,由老师当场给出分数。
4、专业课笔试
复试科目考试时间:10月10日8:30-11:30
地点:科研楼403教室
加试科目考试时间:10月10日14:00-19:00
地点:教一楼二层会议室
考试方式:闭卷,百分制
考试科目:
专业名称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历、跨专业加试科目 |
★水文地质学(学术型) |
地下水动力学 |
1水文学原理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生物学(学术型) |
环境学概论 |
1环境生态学 2环境质量监测 |
水利工程(学术型) |
水文学原理 |
1地下水动力学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地质工程(学术型) |
岩土力学 |
1地下水动力学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型) |
环境学概论 |
1环境生态学 2环境质量监测 |
水利工程(专业型) |
水文学原理或岩土力学 |
1地下水动力学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地质工程(专业型) |
地下水动力学或岩土力学 |
1水文学原理 2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
环境工程(专业型) |
环境学概论 |
1环境生态学 2环境质量监测 |
二、接收办法与激励政策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符合我校接收条件的考生须于10月7日之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并选报我院专业,网上报名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2.我院接收推免生的专业目录为我校2016年对社会公开招考的推免生专业目录;
3.复试合格即可被确定为拟录取研究生并发放拟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进行。10月14日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48小时内通过系统接收通知,逾期不接收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4.凡被我院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其学位类型(学术型/专业型)由推免生自主选定;
5.凡被我院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业奖学金分类评定期间一律享受A类学业奖学金(12000元/年)和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6.同等条件下,对推免的硕士生优先实施硕博贯通式培养;
7.获得推免资格并参加水环学院2015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的同学可向我院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者需向研究生院寄送申请材料,全部申请材料直接寄(或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0室)彭老师,邮编100083,如邮寄请通过邮局EMS,并与夏老师进行确认,联系电话010-82322281。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被接收为推免的硕士研究生在其后第7-8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或政审、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2.毕业时未获得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者,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3.未经我校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不予录取;
4.考生申报材料作假、考试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5.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我院网站的有关通知;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