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党员
2015-06-30 发布:系统管理员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党建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第一步:提交入党申请书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都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提交正式书面申请。

        申请人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郑重的表明自己的政治选择,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对自己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

        写入党申请书的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认识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切忌只抄书报,不谈真实思想。

2、如实向党汇报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隐瞒、不伪造。

3、入党申请书一般须由本人书写,字迹工整,注明日期。

4、入党申请书要由本人交至所在党支部。

 

第二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申请人积极靠拢党组织,自觉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表现较好,经过党支部的培养和教育,可由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

2、确定共青团员为积极分子要有团组织的推荐。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由支部为其指定两位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有一定党内生活经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能做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并适时向党支部和支部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初步培训和教育由本人所在党总支和党支部负责。

 

第三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

        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对党的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3)具备入党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

1、召开支部大会,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党支部综合多方意见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党总支批准。

2、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可由重点培养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3、重点培养期间,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政审及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直系亲属主要指父母、配偶、子女。

4、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由党支部填写《重点培养对象考察表》,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到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领取《重点培养对象考察表》。

5、从作为入党重点培养对象起,上网公示。对于公示期间所收到的反映,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职责划分认真核实处理。

6、党校安排分批培训。培训前后次序由党总支根据校党校分配名额,具体落实人选(原则上为近期发展对象)。

7、讨论是否发展的基本条件:(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的重点培养对象;(2)已取得党校结业证书;(3)已符合党员基本要求,即有政治觉悟、思想进步,诚实谦虚,品德优良;团结同志,有合作精神,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教职工考核称职以上,学生综合测评位于前列),本学年内无违纪现象发生,无不及格科目。

 

第四步:预备党员

1、填写入党志愿书

完成了重点培养过程,具备了发展条件,由支部书记填写《发展对象入党汇报表》,连同该同志的入党材料交党总支审查和批准,并在《发展对象入党汇报表》上签字,然后由党总支组织委员或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到组织部汇报。经审查合格后,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支部大会讨论

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支部委员会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并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经过党支部书记对有关材料的审阅并与发展对象直接谈话,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支部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发展大会应当注意:

1)要通知支部的全体成员,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人数不足应到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召开;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一次支部大会讨论的人数一般不得多于4人(含4人)。

4)支部发展大会要配挂党旗,横幅,严肃认真,严格履行入党程序。

5)支部大会后,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3、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目的是直接了解其各方面情况,考察其是否已具备党员条件,从而为上级党组织提供第一手的、可靠的依据,已保证审批的正确性。

与发展对象谈话应做到:

1)与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人及时交换意见并说明谈话情况,手续不完备要进行纠正和补充。

2)将谈话后的意见整理后填入入党志愿书。

3)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4、党委会议审批

由党委组织部向党委会议汇报党员发展基本情况。包括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党总支和党支部要配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5、预备党员

经党委会议审查批准,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预备期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保管。

 

第五步: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汇报思想。一般每半年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2、预备期即将满时,预备党员要主动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进步和体会,郑重、严肃、认真地表明要求按期转正的愿望。

3、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到会正式党员人数不得少于正式党员应到人数的一半。

4、由支部书记将会议讨论情况和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并由所在党总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交党委组织部报党委审批。

5、党委会议审批通过后,成为正式党员。从转正之日起开始计算党龄。

6、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适时转入档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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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
2015-06-30 发布:系统管理员

      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党建会议精神,不断提高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质量,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第一步:提交入党申请书

        每一个要求入党的人都要由本人向党组织提交正式书面申请。

        申请人写入党申请书,是为了向党组织郑重的表明自己的政治选择,使党组织了解自己的信念和要求,便于党组织对自己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

        写入党申请书的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认识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切忌只抄书报,不谈真实思想。

2、如实向党汇报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隐瞒、不伪造。

3、入党申请书一般须由本人书写,字迹工整,注明日期。

4、入党申请书要由本人交至所在党支部。

 

第二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申请人积极靠拢党组织,自觉向党组织汇报思想,表现较好,经过党支部的培养和教育,可由支部会议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

2、确定共青团员为积极分子要有团组织的推荐。

3、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同时,由支部为其指定两位培养联系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有一定党内生活经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预备党员不能做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并适时向党支部和支部大会汇报有关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的党的基本知识的初步培训和教育由本人所在党总支和党支部负责。

 

第三步: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重点培养对象

        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经过党组织一段时间的培养、教育和考察。(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对党的知识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3)具备入党的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

1、召开支部大会,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党支部综合多方意见进行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报党总支批准。

2、确定2名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可由重点培养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组织指定。由党组织指定的,也要经本人同意,不应硬性指派。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3、重点培养期间,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政审及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直系亲属主要指父母、配偶、子女。

4、确定为重点培养对象后,由党支部填写《重点培养对象考察表》,党总支书记签字后,到党委组织部备案并领取《重点培养对象考察表》。

5、从作为入党重点培养对象起,上网公示。对于公示期间所收到的反映,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职责划分认真核实处理。

6、党校安排分批培训。培训前后次序由党总支根据校党校分配名额,具体落实人选(原则上为近期发展对象)。

7、讨论是否发展的基本条件:(1)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一年以上的重点培养对象;(2)已取得党校结业证书;(3)已符合党员基本要求,即有政治觉悟、思想进步,诚实谦虚,品德优良;团结同志,有合作精神,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工作表现良好,学习成绩优良(教职工考核称职以上,学生综合测评位于前列),本学年内无违纪现象发生,无不及格科目。

 

第四步:预备党员

1、填写入党志愿书

完成了重点培养过程,具备了发展条件,由支部书记填写《发展对象入党汇报表》,连同该同志的入党材料交党总支审查和批准,并在《发展对象入党汇报表》上签字,然后由党总支组织委员或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到组织部汇报。经审查合格后,领取《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2、支部大会讨论

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支部委员会要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等情况,并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经过党支部书记对有关材料的审阅并与发展对象直接谈话,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方可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支部召开接受预备党员的发展大会应当注意:

1)要通知支部的全体成员,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人数不足应到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召开;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一次支部大会讨论的人数一般不得多于4人(含4人)。

4)支部发展大会要配挂党旗,横幅,严肃认真,严格履行入党程序。

5)支部大会后,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党委组织部。

3、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谈话

上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主要目的是直接了解其各方面情况,考察其是否已具备党员条件,从而为上级党组织提供第一手的、可靠的依据,已保证审批的正确性。

与发展对象谈话应做到:

1)与党支部或党总支负责人及时交换意见并说明谈话情况,手续不完备要进行纠正和补充。

2)将谈话后的意见整理后填入入党志愿书。

3)向党委汇报谈话情况和对发展对象入党的意见。

4、党委会议审批

由党委组织部向党委会议汇报党员发展基本情况。包括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党总支和党支部要配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

5、预备党员

经党委会议审查批准,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预备期一般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保管。

 

第五步: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要与党组织保持密切联系,经常汇报思想。一般每半年递交一次书面思想汇报。

2、预备期即将满时,预备党员要主动提出书面的转正申请,汇报预备期内的进步和体会,郑重、严肃、认真地表明要求按期转正的愿望。

3、召开党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到会正式党员人数不得少于正式党员应到人数的一半。

4、由支部书记将会议讨论情况和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并由所在党总支委员会审查批准后,交党委组织部报党委审批。

5、党委会议审批通过后,成为正式党员。从转正之日起开始计算党龄。

6、正式党员的入党材料由党委组织部适时转入档案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