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关于201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学院制定的《水资源与环境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条例》,特制定水资源与环境学院2011级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武雄
副组长:冯传平,王黎栋
成 员:沈晔,夏露,姜世琦
二、工作原则
推荐工作本着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学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选拔,推荐综合素质高、动手能力强、科研能力强的本科生进入研究生学习、培养阶段。
三、申请者资格
符合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暂行办法》中规定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
四、申请程序
由学生本人提交《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应届本科生免试推荐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学院2015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申请表于2014年9月22号上午10点前提交。
五、推荐申报
根据申请者的保研积点分进行排名,按照学校给定名额进行排序确定推荐免试资格,经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学校审批。
六、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水资源与环境学院
2014年9月15日